来到加拿大的小伙伴相信很多人都得过头疼脑热啥的,尤其是换季流感大爆发的时候,学校,办公楼基本无人幸免。
但是相比过去在国内有病自己治的习惯, 在加拿大很少医生会给开抗生素,无论是感冒发烧还是拔智齿,基本上医生都是直男三连:少吃药,多喝水,多睡觉。。。
有的人没办法就只能从国内带一些过来,然而大部分人除了觉得加拿大医生太死板外,并没有觉得有病吃点抗生素是个多么严重的问题。然而最近的一期新闻告诉你,抗生素危机已经迫在眉睫。
前一阵子一位英国人在东南亚旅游期间感染了淋病,按说这个人虽然作风问题上不得台面,但淋病也不是什么致死病症,最多打点阿奇霉素和头孢曲松钠就ok了,然而医生尝试了多种抗生素后发现均告无效。因为他得的是“超级淋病”!就是淋病的变异种,也就是对各类抗生素产生了抗体的淋球菌!医生尝试了各种抗生素无果后只能采用一种叫厄他培南的超强抗生素,病情才得以控制。然而到底这位患者身体里的细菌是否能对这种超强抗生素短时间产生抗体还不得而知。一旦再次进化出抗体,那是什么概念?那就意味着该患者无药可医,只能等着感染不治而亡或者干脆切除所有感染组织。
关键是,这种自带抗体的超级淋病传染性甚至超过了艾滋病。2011年首次在日本发现,如今已经扩散到全球,最近登上报纸的这位英国人也只是不幸感染的一位。
2011年,就是发现超级淋病的那一年,19岁的美国青年David Ricci在印度一家孤儿院做义工的时候不幸被撞断了腿,本来止血就可以,但是他却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医生只能不断地削掉他感染的组织。事实上,当时印度正在蔓延一种新的超级细菌,这种细菌携带了NDM-1,而他住院的医院正是感染最严重的地方。
NDM-1,其实是一种特殊的酶,当细菌变异出一种特殊的基因后就会产生这种酶,它会像盔甲一样帮助细菌抵抗各种抗生素,更可怕的是它还会传染,将这种基因复制给其他细菌,让不同菌种都变成有抗药性的超级细菌!这简直是微观世界的僵尸灾难片,咬谁谁感染,谁感染都乱咬。。。
在卫生环境差的印度,超级细菌的蔓延速度根本不可控。所以当David被查出已经对各种抗生素产生抗药性的时候,医生马上意识到他已经把这种危险的超级细菌带进了美国,并立即单独隔离开来。由于细菌的抗药性,没有药物可以有效控制住David的感染,只能通过切除感染组织的方式组织感染蔓延,就好像为了制止蛇毒扩散而不得不砍掉手臂一样。最后医生在细菌蔓延至全身组织前帮David截了肢,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David总算是保住了性命,但他的右腿也只剩下了几厘米的肉,连骨头都没有了。
造成这种超级细菌产生抗药性的罪魁祸首就是滥用抗生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