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L GROUP 嘉德集团

多伦多唯一一家提供整套安居服务的综合性企业。十余年来,我们着力于打造地产界的非凡之旅,

服务了千万客户,为他们构建了梦想家园。您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电话:905-731-2266                地址:Suite 105/106, 95 Mural St. Richmond Hill, ON L4B3G2 

传真内容和合同以谁为准?

卖家在Re/Max挂牌出售物业一年了,但没有卖出。之后,他与LePageRe/Max共同签订了一份90天的代理协议,但此物业实际是以Lepage的名义挂牌销售的。Lepage的经纪是AnneRe/Max的是Gary

代理协议中指出,此物业售价的5%将作为代理费,另外又手写道:如果Anne或者Gary是双方经纪就提供3.5%的代理费。Gary把合约传真给卖家签字时,在传真首页提到“Royal LePage Re/Max联合出售(与另外一经纪共同卖出收代理费5%,如果是双重代理收3.5%)。

LePage公司的另一个经纪找到了买家并做成了交易,那LePage公司就既代表卖家又代表买家,因此,它是一个双重代理。然而,这位买家并不是Anne的客户。LePage就向卖家收取5%的代理费,但卖家拒绝了,因为他认为根据售房合约和传真,他只需要支付3.5%的代理费。

法官裁定,售房合约中关于代理费的内容只是简单的速记参考,既然此物业是LePage售出的,那代理费就是3.5%。而且传真封面上并没有明确的指出双重代理仅是指如果物业是Anne或者Gary售出的。无论如何,对于模棱两可的规定,法官会采用建筑中反意居先的原则,和对没有准备合约的一方有利的解释原则来解决。如果传真中曾提到有其他的经纪人出售此物业的可能性,即使他是受雇于LePageRe/Max的,那结果可能就不同了。

如有垂询, 请电:李丁Li Ding Cell No. 416-648 3678 e-mail: dingdingli@rogers.com  网址: www.jdlrealty.ca

 
上传: J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