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充分享受自住房的免税待遇

由于地产市场持续火爆,很多人都选择购买房屋自住或作为投资,房屋买卖所产生的盈利属于资本增值(Capital Gain),其中的50%需要纳税。但是,对于主要居屋,加拿大税法给予纳税人免税待遇,也就是如果将主要居屋出售,所产生的资本增值无需纳税。

在加拿大,卖房能不能享受资本增值免税,需要界定该居屋是否一直保持主要住所的性质。主要住所的概念是以家庭作为单位,从1982年开始,每个家庭包括夫妻和未婚未成年子女可以共同拥有一个主要居屋享受免税增值的税务优惠,即使和配偶婚前分别拥有一个物业,结婚后也只能选择一个物业作为主要住所。主要居屋包括房屋、公寓、度假别墅、活动房屋和船屋等。享受税务优惠的首要条件是必须拥有该物业的所有权,其次是必须在该年内居住过此物业,可以是短期或是仅作为度假性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