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读一项条款使买家损失$90,000

一物业原本要开发作为高尔夫球场,但开发者因遭遇财政困难而破产。并且该市府并不知道此物业的用途从农田(包含住宅)改为了经营高尔夫球场的商业用途。

政府现在正重新评估此物业,并将根据调整后的税率来收税。法院批准了该物业的销售,并且财产交付令也认可了销售合约中破产公司的接管人作为卖家和GolfNorth作为买家。

财产交付令第11段的部分内容是:此法院指令从破产公司的转让证书备案起立即生效,所有的权力、产权和利益都将授予买家卖家将免于任何转让之前或之后的税款和费用,无论这些索赔是已经生效的或由法律认可的。

销售合约的第18段规定:调整:任何的不动产税应在物业交接之日分配给买家。这一调整是根据安大略省房地产协会打印出来的标准买卖合约表格实施的。然而,买卖合约的附表“D”中明确规定:尽管在打印出的附表中有相反规定,以下条款和条件仍将适用于该买卖合约——10.交接调整:买家确认在卖家交接物业后合约将不会再更改。并且买家进一步承认将不会有阻碍此物业交接过程的关于调整声明中任何条款的潜在的更改。

法院裁定,卖家通常要负责重新评估后的税款,但当双方都同意第10项条款时情况就不同了。因此,买家要向政府支付$90,000的税款。

 

如有垂询, 请电:李丁Li Ding Cell No. 416-648 3678 e-mail: dingdingli@rogers.com  网址: www.jdlrealty.ca

 
上传: J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