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房可不可以捡到便宜

关于银行等信贷机构所销售的拍卖房,价格究竟便不便宜,可以便宜到什么样的程度,通过以下这个案例,也许可以领会一二:

一个房子房屋贷款总数 $364,000, 银行卖了 $337,000.
欠债的业主告上法庭,告银行把房子卖便宜了。
银行于是启动安省拍卖程序,反诉业主抗辩的理由没有一个有利于业主。

处理不公平销售申诉的上诉法庭如是说:
关于该没有尽力争取利益的销售,业主所依赖的证据是,2006年4月的房贷本金是 $364,000, 银行在 2007 年 1 月拿出来叫价 $346,000, 6 天之内就以 $337,000 卖出。

法庭认为有 3 个理由认为业主的理由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