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价高却没买到房?(谈“合同条件的运用”)

上一期简单总结了对数据,资讯的分析,运用,现在总结下在买卖过程中,另一个重要的环节:“合同”。


作为经纪,保护自己客人的利益,是根本的原则。这一原则,是体现到房屋买卖过程中每一个环节上的,那么具体体现到合同条款上,就是要谨慎小心。 
大部分的交易,都还是比较顺利,所以大部分的客人并没有感到合同有多么的重要。但是,一旦遇到了问题,合同条款的重要性就凸现出来了。


房产买卖,对于家庭,或个人来讲,都应该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为了避免麻烦和损失的产生,对合同的条款还是应该认真,慎重。


每个人看好了房子,就要有一个书面的报价给卖方,这个报价书,卖方可以还价,这样的讨价还价可以来往无数次,在双方没有签定做实之前,人们通常把它叫做“offer”, 签定,做实的offer, 就是买卖合同,是人的一生中相当重要的一份文件。

 
“Offer”有人翻译成“询盘”,签回来的offer, 叫做“counter offer”, 有人翻译成“还盘”,有条件的offer, 并不可以成为正式的合同,只有无条件的offer, 才是firm offer, 才是正式的合同。也才具备了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Offer 一旦firm, 就不可以反悔,对买卖双方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