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诈骗洗黑钱地產新例生效.买卖两方资料需曝光

2011年11月8日
买卖两方资料需曝光

业界反应 不应由经纪执法

吴树声 安省华人地產专业人士协会副会长

「地產经纪只不过是普通市民,现在要代政府执行法例,有不公平之处。」

新例除要求地產经纪与顾客签署买卖委託合约前,必先取得证件副本、出生日期、职业及资金来源等,並要进行核实。吴树声表示,执行初期由於顾客未必熟知新例,可能不愿意透露个人资料。加上在每宗买卖,经纪需要花上更多时间去进行这个步骤,等同工作量大幅上升。同时经纪若在此程序上出错,可能会面对以百万元计的罚款及监禁,所以吴树声认为此例令地產经纪负上过重责任。

另外,吴树声又指出,购买一间普通约四、五十万元的物业,买家提供的按金只不过是一两万元。新例对不法之徒洗黑钱的打击未必很大,但就浪费了不少人力。吴树声指新例不多不少会有阻嚇作用,但用上这么多人力去得到这么少的成效,可能不太值得。

吴树声表示,新例反而可打击到偷卖物业的活动,因为这些资料记录,就较容易追踪到偷卖者。但另一方面,一些在海外或其他省份到安省买屋的买家,就要於当地聘请律师或经纪,核实由本地记录的卖家资料,令越洋置业更加复杂。